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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秦皇岛金色未来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:2019/4/8 9:00:28
2019年《初级会计实务》高频考点:其他应收款
1.内容
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、应收账款、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。
其主要内容包括:
①应收的各种赔款、罚款,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;
②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;
③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,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、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、房租费等;
④存出增加金,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;
⑤其他各种应收、暂付款项。
2.账务处理
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,企业应设置“其他应收款”科目,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,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,期末余额在借方,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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